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位于内江主城区的内锻和内棉片区

曾是内江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之一

不少老内江人都在这里出生、成长

如今岁月变迁

伴随着内江建设“双百”城市的进程

这两个片区即将焕然新生

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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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内锻和内棉片区(内锻地块)房屋征收的公告

内府公告〔2021〕1号

因内锻和内棉片区(内锻地块)改造及市第六人民医院扩建需要,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1〕第1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内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内府发〔2018〕1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四川内江四海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壕子口内锻厂区060幢房屋及附属物、内江锻压机床厂位于市中区壕子口内锻厂区037幢、050幢、058幢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下方。

三、房屋征收部门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内江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五、房屋征收投诉中心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房屋征收投诉电话

(0832)2023295。

七、其他事项

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内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21〕1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内锻和内棉片区(内锻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下

↓↓

内江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内锻和内棉片区(内锻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因内江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内锻和内棉片区(内锻地块)改造及市第六人民医院扩建需要,内江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实施房屋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内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内府发〔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拟定本征收补偿方案,现予以公布。

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一、房屋征收范围

四川内江四海锻压机床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壕子口内锻厂区060幢房屋及附属物、内江锻压机床厂位于市中区壕子口内锻厂区037幢、050幢、058幢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以房屋征收红线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房屋征收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三)《内江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内府发〔2018〕15号)。

内江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内江城区这里即将大变样!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出炉)

三、被征收房屋合法性的确认

被征收房屋进行了权属登记的,其权属、用途、面积以有效权属证明记载为准。被征收人提出登记与实际不符或被征收房屋未进行权属登记的,以依法认定的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

(一)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二)补偿的构成。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2.政策性补助。

(1)搬迁费。

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0元/㎡计发,计发1次。

(2)停产停业损失费。

一次性发放三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费,每月停产停业损失费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确定:

a.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额的0.8%计算。

b.按净利润损失计算,具体按照上一年度报税务部门的数值计算,或由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认定。

c.按从业人员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区域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从业人数按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计算。无法核定实际从业人数的,可根据房屋面积或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进行认定。

d.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协商不成的,由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政策性补偿。

(1)通信、水电气等设施综合补偿。

按产权户给予7200元的综合补偿。

(2)空调移机补偿。

300元/台。

4.政策性补贴(购房补贴)。

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购房补贴。

5.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偿合同并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总额的2%实施奖励,低于2.5万元的,按2.5万元发放。

五、违章建筑的处理

依法由被征收人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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