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区别(什么样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区别(什么样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

实务解析:

竞业禁止来源于公司法;竞业限制来源于劳动合同法,二者的区别如下:

竞业限制源于劳动者对企业的忠诚义务;

竞业禁止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

竞业限制属于约定义务,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进行约定;

竞业禁止属于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属于附随义务;

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限制期限为2年以内;

竞业禁止,针对的是董事和高管的任职期间,一旦离职,不用遵守该项义务。

竞业限制,劳动者离职后遵守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中,关于竞业限制,现实中有很多误区:

1、员工手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统一规定不等于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的个人约定;

2、竞业限制虽然可以自由约定,但是假如约定的限制期限超过两年的部分是无效的;

3、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不等于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条款的属性是对劳动者离职后的择业权利进行限制,保密义务侧重于是劳动者不能说,而竞业限制侧重于不能去做;

4、单凭公司经营范围重叠不足以认定前后两个公司存在竞争关系,还得需要去证明两家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

5、竞业限制补偿标准约定不明的,按照离职时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数额,双方约定的数额可以比这个数额高。但是假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法院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抗辩请求进行调整的;

6、竞业限制期限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假如不需要劳动者实际履行竞业限制了,一定要及时通知劳动者解除,代价是需要另外支付劳动者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7、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向用人单位支付了违约金,假如竞业限制期限还没有到期,用人单位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还得继续接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即使没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也是有效的,假如劳动者在离职后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可以按照离职时前12个月的平均公司按月和用人单位索要的;只有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按期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三个月,劳动者才可以要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特别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只要是没有解除,双方都需要接受其约束。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区别(什么样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

尹宗尧,律师 & 优秀法院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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