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去年6月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拆迁新政策《重庆市长寿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公布实施,之前的政策标准失效废止,2022年新开始的农村征地拆迁项目都将按照新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新政策施行已经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依据《重庆市长寿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长寿府办发〔2021〕39号政策问题规定:

  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宅基地自建安置: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申请宅基地自建房,给予建房补助。

  宅基地自自建住房补助:3人及以下户补助3.0万元,4人户补助4.0万元,5人及以上户补助5.0万元。

  拆迁补偿款=合法房屋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安置房安置: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按照每人30平方米按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价格购买安置房,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安置房面积=应安置面积(每人30平方米)×户口人数+可增加面积;

  拆迁补偿款=合法房屋面积×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货币安置:领取货币补偿款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货币补偿款=(应安置面积(每人30平方米)×户口人数+可增加面积)×货币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安置人员认定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房屋所有权人非本村成员和一户多宅补偿

  住房安置对象合法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农村住房的,只安置1次住房,多出房屋按被搬迁房屋按重置价格标准的50%予以补助。

  房屋所有权人非本村成员房屋按房屋按重置价格标准的50%予以补助。

  货币安置或安置房安置可增加面积人员

  住房安置对象夫妻双方均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

  住房安置对象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不属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范围,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加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房,与住房安置对象合并安置:

  (一)长期居住在被征地范围内;

  (二)征地前未实行征地住房安置;

  (三)该家庭无其他住房,即住房安置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无商品房、农村住房和未享受过福利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等住房;

  (四)不享有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权利。

  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明细

  搬迁费=800元/人×户口人数;

  临时安置费(宅基地自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人员×150元/人/月×18个月;

  临时安置费(安置房安置)=应安置面积×10元/平方米/月×过渡期限(搬迁之月起至安置房交付后6个月);

  临时安置费(货币安置)=应安置面积×10元/平方米/月×12个月。

  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征收种植园、果园、养殖场搬迁补助标准明细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最新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以上就是重庆市长寿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当地商品房价格比较贵的可以选择安置房安置,商品房价格便宜可以选择其他两种安置方式,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就行。有其他拆迁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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