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孩子上学违反的法律规定(不让孩子读书是犯法的,不骗你!)

9月8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在高棉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履行送子女入学义务的案件。据悉,这是普安县首例因辍学后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监护人提起的“官告民”诉讼案件。

不给孩子上学违反的法律规定(不让孩子读书是犯法的,不骗你!)

据了解,被告陆某某和罗某某是一对夫妻,均为普安县高棉乡喜打村的村民。二人在婚后生育有两个孩子陆某甲、陆某乙,现阶段分别为17岁和14岁。从2018年9月起至今,陆某某和罗某某夫妻二人就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送两个孩子到学校读书。

当时,学校的老师在发现陆某甲、陆某乙两人尚未开学报到后,经走访,了解到原来是其父母不愿意将孩子送学读书后,当地政府、教育局以及学校老师都多次通过各种渠道与其父母二人沟通,反复做思想工作讲解政策法规,希望陆某某和罗某某能履行国家法定监护义务,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可任凭他人怎么说,陆某某和罗某某始终还是没有将陆某甲、陆某乙两人送到任何一所学校读书。

自2019年6月3日以来,高棉乡人民政府已连续4次向陆某某和罗某某发出《义务教育劝返复学通知书》,要求将两个孩子送到高棉乡高棉中学复学,但两名被告仍置若罔闻,尚未按通知书要求履行法定监护人应尽的义务,导致陆某甲和陆某乙辍学至今。

于是,今年8月,高棉乡人民政府依法向普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陆某某、罗某某两名被告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将家中的两个孩子及时送至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当天上午10时许,巡回法庭当庭向两名被告宣讲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同时,向两名被告阐释了接受教育对于孩子健康成长,以及个人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最终,经过审判人员的耐心思想动员和反复释明,两名被告均表示认识到作为监护人不送适龄子女上学属于违法行为,是对孩子接受教育权利和前途命运的漠视,当庭表示后悔并书面具名认错,承诺并保证立即将两个孩子送到高棉中学复学,直至完成学业。

来源:贵阳日报,贵州改革(guizh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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