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泗阳临河曹码征地拆迁规划)

李口镇2019年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农户搬迁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县加快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切实保护耕地,节约使用土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19年优先考虑将四类贫困群体危房纳入搬迁范围,以徐淮盐高速、267省道、迎宾大道、条堆河、众裴路沿线零散居住的的自然村和单庄独户、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关房危房,以及新建、改建集中居住的新型社区的村域周围为搬迁重点。同时涉及工业园区的用地保障村居,还要积极做好镇工业用地保障工作。各村居四类群体搬迁比例要占搬迁总户数的30%以上。全年计划新增耕地680亩(含工业园区用地)。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20日):根据搬迁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牵头,国土所、城建办、财政所等单位和各村居共同参与,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搬迁范围,拟定搬迁合同,制定搬迁补偿和工作奖惩标准,形成2019年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1月20日—2月10日):镇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工作组和各村居开展搬迁政策宣传活动。同时,动员自愿退出宅基地、搬迁拆除房屋的农户积极踊跃报名。组织评估公司对拟搬迁农户进行丈量测算等。

(三)组织实施阶段(2月21日—6月30日):各村(居)根据镇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搬迁复垦工作。复垦工作由镇委托各工作组负责,各工作组按能达到上级验收入库标准组织农户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工作,经费由镇统一安排,定额包干使用。

工作流程:1.有意向自愿退出宅基地、搬迁拆除房屋的农户,在2019年1月底前向所在村(居)委会填报申请表,统一汇总后报镇政府和县政府审批;2.镇村安排工作组,按照补偿标准,组织开展丈量评估、复查审核、公开公示、签订协议、协助搬迁、经济补偿、组织拆除和复垦等工作;3.协助在镇区、县城购房的搬迁户办理享受县政府和镇有关小区鼓励购房优惠政策的手续办理工作。

(四)项目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镇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江苏省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验收标准,对各村(居)实施的项目地块进行镇级验收,同时国土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李口镇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库编制工作所需资料,申请县挂钩领导小组对全镇入库项目进行验收。

三、补助标准

(一)农户房屋补偿标准: 对村居农户房屋搬迁补偿按农户宅基地的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地面积计算,并与村居新增耕地的数量进行挂钩。即:新增耕地面积10亩以下按3.5万元/亩补偿。10亩以上,50亩以下按4万元/亩补偿。50亩以上按5万元/亩补偿。补偿到户工作由各搬迁工作小组依据评估标准具体操作,在保证维护农户利益前提下,严控补偿标准,超出标准补偿从村复垦和工作经费中列支,结余资金归所在村居集体,待县验收合格后统一结算拨入村居账户。结余资金村居要专款专用,村居可用于特困搬迁户补偿、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支出。

(二)宅基地退出标准:

1.搬迁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宅基地面积按1.6万元/亩补助,不足1亩地的补足1.6万元;

2.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签订后10日内退出宅基地的,再给予农户1万元/户奖励。

3,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搬迁群众过渡期间临时安置工作,给予搬迁过渡补助(提前搬迁奖)1万元/户。

(三)安置保障:对搬迁农户安置鼓励进城、引导入镇、尊重留村。

1.对进县城购买商品房的,享受县购房补贴政策(进城购买商品房的搬迁农户,面积不大于144平方米,按实际购房总价的10%比例给予奖补,并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补贴总价最高不超过8万元)

2.对进县城购买安置房的享受县规定的安置房价格。

3.对入镇留村的,鼓励农户到保留建设的新型社区和即将启动的镇区安置点进行安置,享受镇村安置点的安置价格。确保农户搬得出、稳得住。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搬迁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指挥长,分别由镇住片三套班领导任分指挥长,国土、财政、城建、民政、扶贫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协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征收拆除组,具体负责农户搬迁日常工作,并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本村(居)农户搬迁的组织和推进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尤传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通任副主任,李松久、邱秋、张德聪、周泽、倪殊为成员,主要负责业务培训、现场指导、政策把关、资金兑付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国土所。

(2)搬迁拆除组。由镇驻片领导任组长,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任副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负责数据采集录入,制表报批,搬迁、拆除、复垦、档案建立等工作。

(3)搬迁补偿复核组。由刘通任组长,涉及村住村干部任付组长,财政、民政、扶贫、及涉及村村干部为成员,负责对已签约农户的房屋面积、补偿资金、享受政策等情况进行复核把关。

2.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周点评、旬观摩评比的督查推进制度。各分指挥部要坚持每天到现场以会办督办的形式推进搬迁工作开展。镇指挥部每周通报点评各村完成情况,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观摩评比活动,促进村居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将各村居完成任务情况与各村居复垦经费和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1.以村为单位,完成全部搬迁任务并复垦经县验收入库且未发生信访问题的村(居),的,给予村不超过5000元/户的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包含拆除、复垦机械费、搬迁人员工资等)。

2.镇督查办每月15日、30日两次分别对各村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达到序时进度且排名前三名的村,由支部书记在周一早班会上介绍经验,并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对未达到序时进度且排名倒数后三名的村,由支部书记在周一早班会检讨并分别罚款500元、300元、200元。对连续2次倒数第一名的村,镇纪委对支部书记戒免谈话。对连续三次倒数第一名的村支部书记给予组织处理。影响全镇验收工作的,扣减村(居)年度目标考核分值。

五、工作要求

改善农户住房条件,实施房屋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村(居)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守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1.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搬迁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和矛盾。各村(居)、镇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创造性地处理和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理解此项工作;二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农民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三要通过工作开展,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体会到此项工作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益处,自觉参与和支搬迁工作;四要规范操作,公开公正。以先申请后实施、先付款后搬迁、先安置后拆除“三先三后”工作法稳妥推进增减挂钩工作。按照县规定操作流程,同步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村(居)安排专人按户收集整理搬迁户档案资料,按一户一档的要求整理好,并一式两份报镇国土所。

2.明确职责,确保实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实施。镇财政所根据镇挂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村(居)要根据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泗阳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泗阳临河曹码征地拆迁规划)

2019年李口镇土地增减挂钩及破危差房屋搬迁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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