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的审批程序规定(2022年征地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你知道吗?)

拆迁补偿方案的审批程序规定(2022年征地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你知道吗?)

征地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是比较复杂的,但是需要被拆迁人知道的和参与的法律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于预征地信息的知情权

在征地村组织范围内发布征地预公告,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的位置以及相关的规定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二,对于被征地土地的情况的确认权,拟征收土地情况的调查

全面了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的村组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年产值等等情况,对于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的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要与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做好档案材料的存底工作。

第三,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异议权和听证权。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再被征收土地,村组织进行公告。如果村民对于补偿安置方案和标准有意见的话,可以提出。如果村民提出听证申请,还应该召开听证会。这个程序是非常重要的,要积极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第四,基层行政机关及土地部门上报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批征地。

第五,省级以上行政机关批地后,对征收土地方案的知情权需要市、县级主管部门将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的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等,在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进行公告。

第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方案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其补偿内容以实施征地单位的调查结果为准,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但是有正当理由导致延期的除外。

第七,最终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的知情权

实施征地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后,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如果在征地报批前已经听取了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可以不用重复征求意见的程序。

第八,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协调和裁决的权利

根据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农民以及其他权利人对于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机关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主管部门裁决。

第九,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实施征地的单位应该按照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被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及相应的安置工作,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监督补偿安置的相关费用的兑现。

第十,补偿安置后交出土地的义务

征地补偿安置费以及相关的安置工作到位之后,按期清理青苗和地上的附着物,验收后交付土地。

第十一,违法强制交出土地的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比如补偿安置没有到位,市国土资源局下发责令交出土地决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程序维权,否则,实施征地的单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否则,实施征地单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后,涉及宅基地房屋的拆迁由拆迁机关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经过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公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后修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或者作出补偿决定。经过复议诉讼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以上12个环节要积极地参与,并且要及时地行使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在遇征地拆迁时,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要勇于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案件中,专业的律师至关重要。

如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以怎么做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拆,要在知道强拆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诉讼纠纷当然要找北京楹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该主管部门协商好补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运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谈判,争取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本文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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