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4月25日,鲁网潍坊推送了之后,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

今天特整理潍坊各县市2019年1月至4月的拟征收土地公告,不仅包含了详细征收范围,还有征收补偿标准。

这次的篇幅就更加长了,但依然全是干货,慢慢看哈!

临朐县

辛寨镇东盘阳村、沂山风景区管委会祝家东沟村

公告日期:2019年4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临朐县辛寨镇东盘阳村、沂山风景区管委会祝家东沟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辛寨镇东盘阳村、沂山风景区管委会祝家东沟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1个区片,为临朐县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与相关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拟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蒋峪镇东蒋峪村、贺家洼村

公告日期:2019年4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临朐县蒋峪镇政府东500米,大沂路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蒋峪镇东蒋峪村、贺家洼村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涉及1个区片,为临朐县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与相关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拟于2019年4月3日-4月4日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东城街道7个地块

公告日期:2019年2月27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临朐县兴隆东路以北,东环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曾家洼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临朐县南环路以北,骈邑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弥南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临朐县黄山路以南,东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辛庄子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临朐县南环路以北,骈邑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弥南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临朐县皇山路以南,东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高家店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临朐县东阳路以西,黄山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齐家庙社区、南张家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临朐县骈邑路以东,朐阳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杨家场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5.6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镇街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拟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日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东城街道、城关街道等8个地块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8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临朐县营龙路以西,粟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南赵家河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临朐县沂山路以南,吕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杨家场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临朐县沂山路以南,吕东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杨家场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临朐县临九路以东,方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城关街道田村集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临朐县临九路以西,方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城关街道田村集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临朐县北环路以南,龙泉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城关街道大陡沟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临朐县东环路以西,榆前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东城街道榆林店社区、大张家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临朐县南环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5.6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面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相关镇街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拟于2019年2月19日至2019年2月20日由临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昌乐县

营丘镇多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27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全线自荣潍高速公路既有主线收费站广场东端,向西改建利用3.43公里荣潍高速公路后,向西上跨G206(潍州路),经石河园村、王裴家村东、后埠头村西,在石沟河东上跨G309(八马路),在鞠家庄村西北上跨孝妇河,经董家庄西、小河西村西,在三冢子村北上跨Y003,止于清泉官庄西北潍日高速公路K27+850附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丘镇张家辛牟村、邢李村、程家下埠村、清泉官庄村、胡家庄村、滕家上埠村、三冢子村、丁家营村、张家庄村、徐家河口村。

用途: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昌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一个区片,即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4月8日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宝都街道、朱刘街道、营丘镇等8个地块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经济开发区营丘街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宝城街道东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宝都街道309国道以北、丹河西侧、常庄村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宝都街道常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万山路以东、万山集团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万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S804省道以北、北刘家庄村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钱家庄社区、北刘家庄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S804省道以北、北刘家庄村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钱家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S804省道以北、北刘家庄村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钱家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位于朱刘街道S804省道以北、北刘家庄村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朱刘街道钱家庄社区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位于营丘镇S325省道以南、园区路西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丘镇赵家崖头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昌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三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亩补偿6.4万元,二级区片每亩补偿5.4万元,三级区片每亩补偿5.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社区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青州市

王府街道五里村、温圈村、下圈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南阳湖湿地公园以西,仁和路以东,王府迎宾大道以北,凤凰山西路以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府街道五里村、温圈村、下圈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东夏镇十八里屯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益王府北路与益能街交叉口,十八里屯村北邻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夏镇十八里屯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王府街道五里村、涝埠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仁爱路以西,南阳河以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府街道五里村、涝埠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王府街道五里村、涝埠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仁爱路以西,阳城花苑以东,王府迎宾大道以北,凤凰山西路以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府街道五里村、涝埠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云门山街道井亭社区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云门山街道卡特彼勒工业园内,井亭西路东侧,规划山工三路北侧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云门山街道井亭社区居委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弥河镇大桥刘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大桥刘村村路以南,孛罗林子村村村路以北,山东拓普包装有限公司以东,涝家村土地以西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弥河镇大桥刘村村委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亩补偿5.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云门山街道沈家社区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东侧为工程机路,西侧为蓉德山庄,南侧为蓉德山庄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云门山街道沈家社区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东侧为工程机路,西侧为蓉德山庄,南侧为蓉德山庄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云门山街道沈家社区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东侧为工程机路,西侧为云门山南路延伸段,南侧为广福寺路,北侧为蓉德山庄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云门山街道沈家社区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东夏镇王小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东至王小村,西至龙山广场,北至迎宾大道,南至益羊铁路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夏镇王小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亩补偿5.8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东夏镇王母宫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纽约路以北,益王府北路以西,车站东二路以东,魏仕路以南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夏镇王母宫村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东夏镇南四村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文苑路以北,华盛温控以东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夏镇南四村村委会

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青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

拟于2019年3月11日到2019年3月13日青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寿光市

古城街道、孙家集、羊口镇等15个地块

公告日期:2019年4月30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黄海路以西、圣城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家街道文家庄村

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豪源路以西、规划弥尧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薛家庙子村、屯田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规划学院路以东、规划益丰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家集街道东马疃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规划学院路以东、规划益丰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家集街道东马疃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兴盛路以西、文圣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圣城街道后朴里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文圣街以南、正阳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圣城街道后朴里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正阳路以东、广场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圣城街道东关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金海路以东、规划健康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圣城街道李家仕庄、赵家仕庄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特钢路以东、安顺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城街道尚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特钢路以东、安顺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城街道尚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地块11

位置范围:羊口化工产业园黄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羊口镇菜央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羊口化工产业园黄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羊口镇菜央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金海路以西、规划益盛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家集街道东马疃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4位置范围:规划学院路以东、规划益盛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家集街道东马疃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5位置范围:规划益兴街以南、规划东升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孙家集街道东马疃村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8.5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4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侯镇、洛城街道等12个地块

公告日期:2019年3月28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侯镇新华路以南、东信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镇东岔河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侯镇疏港路以西、乐化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镇东岔河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侯镇大九路以西、郭丰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镇张家围子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规划德润解以南、规划李庄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屯田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规划德润街以南、规划经三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屯田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富民路以南、豪源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屯田西村、屯田东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富民路以南、豪源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屯田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侯镇东信路以东、新海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镇东岔河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潍高路以南、庆马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化龙镇马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文远路以东、洛兴街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洛城街道洛城西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益城街以北、东升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圣城街道东七村

用途:公路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规划横五路以南、规划市场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文家街道八里庄村、大尧村

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3月30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侯镇、上口镇多个村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7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弥河河道沿线两侧、丹河河道沿线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侯镇甫刘村、李家村、侯镇三村;上口镇西方吕南村。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片区,其中,Ⅱ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涉及基本农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1.2倍进行补偿,涉及未利用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0.8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2月17日至2019年2月18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古城街道临泽二村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8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西张僧河以东、规划南辛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城街道临泽二村

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片区,Ⅱ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羊口镇、上口镇多村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小清河河道沿线两侧、弥河河道沿线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羊口镇侯辛庄村、羊口镇人民政府;上口镇赵王南楼后村。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片区,其中,Ⅱ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Ⅲ级片区每亩补偿5.5万元;涉及基本农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1.2倍进行补偿,涉及未利用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0.8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5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丹河河道沿线两侧多村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丹河河道沿线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纪台镇丁家尧河村、东埠村、桂家村、礼乐王村、王家辛庄子村、尧河店子村、于家桥子村、张家庙子村、牛角村、铁匠庄子村;稻田镇南里任村、德胜张村、阁后王村、孟桥村、西丹河村、西稻田村、西风亭村、张家营前村、张家营后村、北董村、东风亭村、阁后张村、阁上村、圈子村、魏方村;洛城街道丁家殿子村、东刘村、冯家尧河村、谷家齐村、马家齐村前村、四里村、西高湛村、马家齐村后村、王家村;上口镇付吴邵村二村、付吴邵村一村、后牟邵村、郎家南邵村、前牟邵村、贾王南邵村、李家南邵一村、李家南邵二村、李家南邵三村、杨家邵村;侯镇草碾村、东岔河村、佛屋村、侯家河东村、黄家庄子村、李家台村、马家村、三屋子村、挑沟子村、王家辛章村、赵家辛章村、北宋岭村、北仉庄村、地沟村、东河南村、东南岭二村、东南岭一村、侯镇一村、孟家河东村、南宋岭村、南寨村、神树坡村、台东村、台后村、台西村、王疃村、张家围子村、北杨家村、大道村、李家河东村、刘家辛章村、沈家营村、张庄村。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片区,其中,I级片区每亩补偿8.5万元,Ⅱ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涉及基本农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1.2倍进行补偿,涉及未利用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0.8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7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弥河河道沿线两侧多村

公告日期:2019年2月11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弥河河道沿线两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纪台镇齐家庄村、东方东村、东方西村、郭家庄村、后曹村、后老庄村、吕家庄三村、吕家庄四村、牛角村、前老庄村、任家村、三官庙村、宋家庄子村、西曹村、镇武庙村;孙家集街道岳寺李村、西屯村;洛城街道黄家庄村、南李家村、桥南李村、屯田西村、北亓疃村、北徐村、北纸坊村、褚庄村、河东隅村、后牟城西村、南徐村、南纸坊村、邵家庄子村、寺西村、贤村西村、后牟城东村、王家疃村、贤村东村;圣城街道东郭家庄村、东七村、张建桥村、东付家庄村、南马范村、桑家仕庄村、赵家仕庄村;古城街道北孙云子村、南孙云子村、杨庄村、北马范村、垒村;侯镇北宋岭村、东岔河村、丰台岭村、郭家洼村、老大营村、李家官庄村、刘家官庄村、南宋岭村、斜庙村、张家围子村、东南岭二村、东南岭一村、西岔河二村、西岔河一村、许家岭村、钟家村;上口镇赵王南楼前村、北半截河村、河疃村、黄家河口村、口子村、南半截河村、南楼老庄村、王家北楼村、西景明三村、西景明一村、小营村、兴旺庄村、张家北楼村、张家屯村、东景明村、西堤村、西景明二村;田柳镇邢姚一村、邢姚二村、南袁村、阇黎院村、刘家庄子村;营里镇北岔河村、大北河村、东北河村、郝家柳杭村、李家湾村、南岔河村、中营村、河北道口村、鹿家庄子村、王家圈村、吴家营村、吴家庄子村、西道口村、西黑冢子后村、西黑冢子前村、新庄子村、央子村、益隆道口村、袁刘村、王家柳杭村、西北河村、杨家柳杭村;羊口镇单家庄子村、丁家庄子村、任家庄子村、宅科四村、宅科五村、郑家庄子村、齐家庄子村、宅科三村、宅科二村、菜央子盐场、寿光市清水泊农场。

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寿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片区,其中,I级片区每亩补偿8.5万元,Ⅱ级片区每亩补偿6.5万元,Ⅲ级片区每亩补偿5.5万元;涉及基本农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1.2倍进行补偿,涉及未利用地的每亩补偿为各级片区实际补偿的0.8倍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2月11日至2019年2月17日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安丘市

新安街道汶中社区

公告日期:2019年3月26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锦山街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新安街道汶中社区居委会(焦家庄村、董家庄村、三教堂村、岔河子村)

用途:商住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9日由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辉渠镇山李家庄村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辉渠镇山李家庄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辉渠镇山李家庄村村委会

用途:科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景芝镇鹿村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景芝镇园区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景芝镇鹿村村村委会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兴安街道逯家村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建安路东侧、乐源大道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兴安街道逯家村村委会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新安街道金稻园社区、青龙山社区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拥翠街南侧、锦湖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新安街道金稻园社区居委会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拥翠街南侧、建设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新安街道金稻园社区居委会

用途:中低价位、中小套普通商品房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牛七埠北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新安街道青龙山社区居委会

用途: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

凌河镇战家沟村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凌河镇战家沟村村委会农村道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凌河镇战家沟村村委会

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金冢子镇岳家店子村村委会

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

新安街道高家沟社区居委会、邵家埠居委会

公告日期:2019年1月2日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新安街道高家沟社区居委会、邵家埠居委会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丘市新安街道高家沟社区居委会、邵家埠居委会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公布的安丘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Ⅰ级区片每亩补偿5.5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8号)的规定执行。

拟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由安丘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昌邑市

都昌街道傅徐城后社区

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龙池镇东利渔村、瓦东村

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额,看到这里的的老铁都是好样的!是不是有人在找高密和诸城?不好意思,2019年1-4月还未有这两个县市的拟征收土地公告。

以上征收名单中,有没有你老家呢?欢迎时刻关注鲁网潍坊,以后小编会不定时播报最新的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潍坊楼市通

昌邑市龙池王家庄子拆迁补偿规定(昌邑市王家庄子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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