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补偿国务院是怎么规定(农村房屋只有宅基证拆迁怎么补偿)

【宅基地建房“六不准”】

· 不准随意多层修建

· 不准超面积建造

· 不准随意翻修农房

· 不准在规划区外建房

· 不准擅自改变用途

· 不准未批先建

农村拆迁补偿国务院是怎么规定(农村房屋只有宅基证拆迁怎么补偿)

一、城镇居民在宅基地建房,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城镇居民与村民签订的买卖协议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那么宅基地依旧属于村民所有,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村民系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中,补偿归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所有,那么城镇居民将无权获得拆迁补偿,只能依照合同要求村民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

二、城镇居民可否继承宅基地,地上是否有房是关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房屋作为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城镇居民在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时也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宅基地上有房与无房对继承有决定性影响,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城镇居民继承了房屋以后是不能进行翻建的,只能维修加固,房屋一旦拆除或倒塌,宅基地将被收回集体经济组织。

三、邻居建房造成自家房屋墙面开裂,需要赔偿损失

随着乡村的发展,很多人返乡重建房屋,邻居在建设的过程造成自家的墙面或者地面出现开裂、下沉等问题时应当如何补偿呢?

如因为重建房屋造成墙体、地面损坏的,需要有司法鉴定机关出具鉴定意见,确定其损坏的部分系对方建设施工原因造成,依据修复方案和费用的鉴定报告确定对方需要赔偿的损害金额。

四、“让他三尺有何妨”有一定的道理

在建设房屋时为了充分利用宅基地的面积,没有预留采光、通风等空间,造成相邻的两块宅基地紧靠,采光、通风、出行等出现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五、建房堵住出口,不一定需要拆除

没有预留采光、通风等空间的可以要求其拆除,如果堵住的出入口是否一定要拆除呢?其实并不必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因此相邻通行权的主张必须是以必经通道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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