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国家罪解释(犯背叛国家罪如何处罚)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刑法共分为483个罪名,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12个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54个罪名)、破坏市场经济社会秩序罪(147个罪名)、侵犯财产罪(13个罪名)、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145个罪名)、危害国防利益罪(23个罪名)、贪污贿赂罪(14个罪名)、渎职罪(37个罪名)、军人违反职责罪(31个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罪》具体包含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分裂国家罪(含义):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分裂国家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技一。2.客观方面表现为塑织、策划、实植分裂属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分裂国家罪的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犯分裂国家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依照《刑法》第 106条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应当在《刑法》第 103条第1款规定的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依照(刑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依照第 113条第2 款规定,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依照《刑法》第56条规定、犯本罪的,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 103条第I款、第113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别是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还是积极参加或者一般参加者,分别适用不同法定刑。"首要分子",是指分裂国家集团中起组织、策划作用者;"罪行重大",是指具体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实行者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犯罪集团或一经发展当即表示参加的;"其他参加的",是指虽然参加了犯罪集团,但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2.严格掌握适用死刑的条件。"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适用死刑的必要条件。所谓危害特别严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客观危害特别严重,如已经造成国家被分裂的结果,或者引起国内严重动乱等。所谓情节特别恶劣,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犯罪人的犯罪手段特别严重,如采取暗杀、爆炸等手段。同时要注意,法律规定是"可以判处死刑"而不是"处死刑";死刑包括死缓在内。

背叛国家罪解释(犯背叛国家罪如何处罚)

分裂国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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