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公布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预留社会保险费标准,从2022年7月21日起执行。那么,天津市2022年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市2022年工资福利待遇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2022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78元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7478元×50%=3739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7478元×40%=2991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7478元×30%=2243元
2、伤残五至十级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伤残五级:7478元×12个月=89736元
伤残六级:7478元×10个月=74780元
伤残七级:7478元×8个月=59824元
伤残八级:7478元×6个月=44868元
伤残九级:7478元×4个月=29912元
伤残十级:7478元×2个月=14956元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五级:7478元×18个月=134604元
伤残六级:7478元×15个月=112170元
伤残七级:7478元×12个月=89736元
伤残八级:7478元×9个月=67302元
伤残九级:7478元×6个月=44868元
伤残十级:7478元×3个月=22434元
3、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7478元×6个月=44868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7478元×2个月=14956元
5、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7478元×1个月=7478元
6、防暑降温费:7478元×3%=224.3元
7、高温津贴:7478÷21.75天×12%=41元
8、中班津贴:7478÷21.75天×5%=17.2元
9、夜班津贴:7478÷21.75天×10%=34.4元
10、2010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征地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
按一档缴费:7478元×20%=1496元
按二档缴费:7478元×16%=1197元
二、天津市2022年社保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4400元和22434元。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3、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4400元。
4、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5、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4400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险、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7478元。
7、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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