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竞合犯与想象竞合犯区别(法条竞合的概念和处理原则)

法条竞合犯与想象竞合犯区别(法条竞合的概念和处理原则)

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

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①都只实施了一行为;②都触犯了数个法条;③都是一罪而非数罪。

二者的区别更为明显,主要是:①法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原本就存在着联系,是一种静态的竞合,而想象竞合的数个法条之间,只有因特定的犯罪行为才能发生联系,是一种动态的竞合;②法条竞合的一行为只侵犯了一种法益,而想象竞合的一行为则侵犯了数种不同的法益;③对法条竞合的处断,原则上应采取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例外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刑法》第140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刑法》第141—148条各罪名之间发生法条竞合时,应采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而对想象竞合的处断,原则上应采取择一重原则,例外采取数罪并罚的原则(上述逃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想象竞合)。

特别鸣谢:蔡雅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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