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天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2023年2月9日,东方法律研究院如期开展了“悦分享·跃成长”律师成长训练营2023年第1期课程,本次课程邀请到裴雅澜律师,擅长领域为婚姻家庭、合同、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民商领域。此次为各位律师、实习律师进行分享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方面的内容。

本次培训,腾讯会议、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官方抖音号在线同步直播。

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天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天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天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东方律所业务涵盖十四大类,交通事故案件是占比较大的承接案件类型,在整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中,具有代表性意义。

培训重点内容摘要(部分):

一、赔偿项目的内容

受害人入院治疗但不构成伤残

可请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

经过治疗后最终构成伤残,可请求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受害人死亡,可请求赔偿:

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每个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

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

多处伤残赔偿系数的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

三、 责任的划分与承担

受害人无责任,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或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的总额为前述各赔偿项目之和。

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责任划分为主次或同等的如何计算

......

务实奋发,向光而行。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助力律师提高专业素养与实务能力,为律师的成长提供指导与支持,同时也将紧跟律师业务发展的新趋势,不断探索律师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致力于为广大青年律师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和共同发展的机会。

东方律所系列培训会,以“分享、交流、带动、提高”为目的,既是资深律师传授经验的场所,也是青年律师和实习律师展示风采的平台。体现了东方律师“以讲带学,以讲促学,学以致用”的理念。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培训与交流,更加高度关注青年律师成长,以提升我所律师的综合办案能力,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添砖加瓦。

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天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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