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试用期是企业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就相互了解的程度而约定的实操考察期,是决定双方能否继续合作的前提。试用期不但是企业对劳动者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也是劳动者对企业是否符合自己的择业要求进行考察的时间期限,是企业与劳动者双方进行双向选择的一段考察期限。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判断劳动者是否有工作能力以及能否适应岗位,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条款,但是,试用期条款背后的法律规定和风险,企业又了解多少呢?

企业是否要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既然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那也就意味着试用期内劳动关系已经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即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企业应该与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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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期限

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最长试用期期限。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企业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企业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同一企业与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的,视为违法约定试用期,所以,企业不可以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多次约定试用期

企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企业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则应当承担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

2.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0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否则存在“二倍工资”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风险。

企业可以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吗?

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关于解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如果仅以这一条规定为由随意解雇员工,则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所以,试用期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那么,企业如何合法的解雇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的含义是什么(试用期满后被辞退劳动法怎么赔偿)

合理解聘的条件

1.要有具体、明确、可量化的录用条件。

既然是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前提是要有录用条件的相关约定。道理很简单,如果连录用条件都没有,怎么能说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呢?建议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同时约定录用条件,并且要以书面方式告知并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

2.要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充分证据。

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故在试用期内,企业应该按照双方确认的录用条件对员工进行考核,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3.企业做解雇决定必须在试用期届满前。

实务中常有企业在劳动者试用期满后,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该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从法条的含义看,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5〕16号)也对此进行了明确,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企业在试用期届满前完成试用期考核并做出是否解雇的决定。

4.解雇前应事先通知工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2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企业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企业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见,不通知工会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5.送达解雇通知给员工,告知解雇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当然,一个规范的解雇程序,作为HR,也应当向员工送达书面解雇通知,并由员工签收,保留签收证据。

6.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9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锋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争议解决及民商事诉讼、仲裁

马力律师:执业于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人力资源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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