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就是数个参与人共同参与犯罪,数个即二个以上就为数个,对于共同犯罪中,法律一般认为,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在共同犯罪中,还会涉及到犯罪形态的问题,以及责任年龄的问题,这些掺杂到一起,就会使共同犯罪变得错综复杂起来。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这里我们就可以得知,如果是二人共同过失犯罪的话,就不成立共同犯罪。对于共犯的分类有很多,可以分类为任意的共犯和必要的共犯。对于任意的共犯可以理解为既可以由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也可以由数个人实施的犯罪。

如故意杀人、抢劫、诈骗,这些犯罪既可以由一个人来完成也可以由多个人完成。而必要的共犯那肯定就是必须由两个人及两个以上才能完成的犯罪,如黑社会组织罪、领导参与恐怖组织罪。

在共犯内部,可以分主从犯。需要重点认识的就是主犯,因为一般在量刑中主犯的量刑是高于从犯、教唆犯、以及帮助犯的。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要认识主犯,首先就要解释什么是主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一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分别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的分子;其他主犯。对于主犯的处罚,如果是犯罪集团的话,其需要承担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

比如甲乙丙丁组织了一个小型的恐怖活动犯罪,甲为犯罪活动负责人,那么对于哪怕不是甲所参与但是符合犯罪集团目的的犯罪,甲也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而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是辅助作用的人,包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者和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者。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当主从犯的问题弄清之后,我们就要明确共犯还要涉及的犯罪形态问题,如共犯的脱离与中止。比如当共犯中有人在犯罪过程中想要脱离犯罪,那么最后他是否成立共同犯罪。

举例说明

【案例一】

甲与乙共谋去丙家盗窃,在去往丙家的路上,乙因为害怕而在去丙家的路上偷偷逃离了,甲到了目的地后,以为乙随后就到,于是先翻入丙家,甲独自完成了盗窃。请问乙是否成立了中止?乙未将中止的意思告诉甲,更没有得到甲的同意,只是在前往犯罪现场的途中偷偷逃离,那么乙就不成立中止(脱离),乙仍然需要对甲盗窃的行为负责。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同时如果是共同犯罪中,对其他人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犯罪分子,在中止犯罪的情况下,不仅要求其中止犯罪的意图被其他犯罪分子了解并接受,其还需要在此之外打消其他共谋者的犯意,采取告知被告人、撤回许诺、报警等措施,要有效阻止犯罪的发生。

如甲因琐事,想杀死自己的妻子乙,雇佣了一个杀手,告知杀死妻子后给她二十万元,并且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在开玩笑,就先给了杀手八万元。答应事成之后,给凶手剩下的价格,结果一日甲生病了,妻子一直忙前忙后的照顾甲,甲后悔雇佣杀手杀死妻子,于是告知凶手,不用杀死妻子,结果凶手还是杀死了妻子,并且找甲索要了剩下的价款。

问甲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这个案例中,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且是主犯,在这个犯罪中他不仅要告知杀手中止杀人的意思,还要积极的阻止凶杀的发生,比如报警、告知妻子进行躲藏等等。所以甲还是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在告知其他犯罪人自己要脱离犯罪,且还要消除自己对之后犯罪的加功效果,如果自觉已经消除,但是实际上没有,那么还是构成犯罪既遂。

比如甲想要盗窃一辆豪车,他知道自己的朋友是一个技术高超的锁匠,于是找朋友想要一起去盗窃豪车,朋友当时表示同意,但是后又担心事情败露,于是第二天又告知甲,自己不会参与他的盗窃活动,甲表示了然之后,自己独自作案,成功盗窃了轿车。

在这个案例中,朋友告知甲自己不会参与他的盗窃活动并且甲也明知对方不会参与自己的盗窃活动,并且朋友对之后甲独自实施盗窃行为没有帮助,这时就要认为朋友已经切除了自己的行为同正犯甲造成危害后果的心理因果关系,朋友就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但是如果朋友已经根据豪车的锁制作了相应的钥匙,并且将钥匙交予了甲,后来又返回,告知甲销毁钥匙,且自己不会再参与之后的犯罪活动,甲表示同意后,没有销毁钥匙,而是用朋友配的钥匙成功盗窃了豪车。

那么此时的朋友就不应被认定为犯罪中止,因为其提供的帮助行为同正犯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之间的物理联性因果关系仍然保留,朋友成立盗窃罪既遂。

对于共犯的责任承担,都是一人既遂则全部既遂,坚持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但是我们也需要正视共同正犯与加重情况。

比如共同正犯之一的人在基本行为外另外实施了一定行为而转化罪名的,其他共同正犯是否需要对转化后的罪名负责,如甲乙共谋抢夺,甲偷偷携带了凶器,而乙并不知情,则甲就构成抢劫罪,至于乙由于其并不知情甲携带了凶器,那么其只在合意范围内成立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共同犯罪的故意如何认定)

但是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乙并不知情,如果在抢夺过程中,甲拿出了凶器,而乙并没有制止,那么乙仍然成立抢劫罪,而非抢夺罪。

对于共同犯罪,我们不能对参与人进行单独个别的判断,而只能进行整体的,连带的判断。这样才能更好的理解共同犯罪。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70557271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9月24日 11:45:17
下一篇 2023年9月24日 11:47:3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