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绿色环保50条建议)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既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又实现了推动污染防治在“十三五”“坚决打好”的基础上,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转变为“十四五”的“深入打好”。《若干措施》为陕西省“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清晰勾勒出了加快建设美丽陕西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为便于更好理解

《若干措施》相关内容

切实推进政策落地落实

本系列予以逐一解读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绿色环保50条建议)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绿色环保50条建议)

01持续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植被、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建设,搞好松材线虫等病虫害防治。加快损毁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做好小水电整治“后半篇文章”、地质灾害防治和尾矿库治理。健全“天地一体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监管体系。试行产业准入清单管理。持续开展秦岭联合执法检查,巩固提升“五乱”整治成果。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

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要求,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主要抓手,深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防治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攻坚。加强水土保持,推广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和高西沟村生态治理模式,抓好黄河西岸绿色廊道建设,巩固毛乌素沙漠治理成果,大力推进渭北“旱腰带”生态恢复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优化水沙调控调度机制。到2025年, 黄河流域65 个国考地表水水质断面I-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86.2%,劣V类水体比例不高于3.1%。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持续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水质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扎实推进陕南硫铁矿专项治理。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防涉水、涉重金属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汉江、丹江、嘉陵江等河流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干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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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积 极 推 动 碳 达 峰 。 构 建 全 省 碳 达 峰 碳 中 和“1+N”政策体系。制定能源领域、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化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加快生产绿色转型。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 “双控”转变,到2025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 年下降18%,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推动重点行业有序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

提升能源清洁低碳水平。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大力推动煤电“三改联动”。关中地区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关中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有序做好延安、榆林清洁取暖试点。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坚持“增气减煤”同步,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与清洁取暖需求。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加强能源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鼓励园区和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和安全生产改造,到2025 年,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00个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60万亩以上。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三线一 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建成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深入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

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全民生态文明教育。积极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公众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广绿色出行,强化公交都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加快健康陕西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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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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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大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开展关中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构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行为。

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污染深度治理,推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质量标准,在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推进源头替代。关中地区钢铁、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深化运输结构调整,提高火电、钢铁、石化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比例。自2023年7 月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全省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进一步推进大中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实现扬尘污染源动态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 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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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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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攻坚战。强化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与规范化建设。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监控能力建设。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

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县级城市政府完成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到2025 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持续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坚持“一河一策”,持续推进流域协同治理和精细化分区管控。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 加强瀛湖、石门水库、王瑶水库、红碱淖等重要湖泊水华防控。加强流域排污口长效监管。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省主要河流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黄河干流及黄河、长江流域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污口整治。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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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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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务实推进厕所革命,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在规模化水产养殖主产区推进养殖尾水治理。到 2025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5%。

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统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市、区)开展污染溯源,推进潼关县、勉县、安康市汉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试点示范。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左右。

有序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修复。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持续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调查,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及防控。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实施封井回填工作, 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强化新污染物防控。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调查监测制度,在优化控制化学品名录基础上,建立陕西省重点排污单位清单。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健全“无废城市” 建设相关制度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创建国家“无废城市”。深入推进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施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提高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效率。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 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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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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