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受了工伤,理赔时才发现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我该怎么办?)

我一兢兢业业打工人

竟不慎在工作中受伤

准备走理赔程序时

却得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

劳动部门无法赔偿

这也太难了……

未及时缴纳的工伤保险

我在工作中受伤,做了跟腱手术。随后,单位为我报了工伤理赔。当我领取了工伤鉴定书,准备走下一步理赔程序时,却被告知在我受伤时,单位没有及时缴纳工伤保险。

虽然之后单位已经补缴,但劳动部门仍拒绝为我理赔,让我找单位解决。我该怎么办?

普法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被扣下的工资和补偿金

公司破产了,欠我工资两万多元,经济补偿金四万多元。但是破产管理人却以我在公司有两万多欠款为理由,扣下了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问题是,我没有承认过这些欠款,也没有签字,破产管理人这样做合法吗?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 

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 

管理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退休后又受“工伤”

我父亲今年64岁,在小区里做保洁工作,有一天在他负责保洁的楼梯上摔倒了,导致左侧髌骨骨折、左外肩拉伤,医药费都是自己交的。

请问物业该负什么责任?受伤期间的误工费怎么办呢?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没有不辛苦的工作

只有勇敢的打工人

如果困难在所难免

那请收下这份打工人“自救手册”

做一名清醒的职场人


来源: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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