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关于年薪年假,你应该知道的事!)

2022年已经接近尾声,还有一个多月就过春节了,每年这个时候,查悦社保后台就收到不少关于年休假的咨询,其中咨询比较多的问题是:入职新单位不满1年,能不能在新单位享受年休假?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关于年薪年假,你应该知道的事!)

今天,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带薪年假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中关于带薪年休假的享受条件的解释: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所以,只要职工在入职新用人单位之前曾经有“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工作经历,职工均可在入职新用人单位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判断工作经历是否连续,可根据职工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档案记载,离职和入职手续等进行综合判断。

关于年假天数

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的规定(关于年薪年假,你应该知道的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可以职工的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例如小悦在甲公司工作了3年,后又跳槽到乙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小悦的累计工作时间应为8年,即小悦在乙公司年休假天数,按8年计算,可以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对于中途入职的新员工,符合享受年假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小A累计工作已满2年,但是今年8月1日才入职新公司,按照比例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3÷365×5)=2天。

同理,小A在离职时,可以在原单位享受的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假天数;

辞职时,如果在原单位的年休假没有休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折算成工资报酬。

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情况,职工进入单位之前连续工作不满 1 年,在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才满足连续工作满 1 年的,应当按照该职工连续工作满 1 年后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计入带薪年休假,计算公式为:

(进入新单位连续工作满 1 年后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小B去年毕业,9月1日入职一家公司工作,今年5月底从上家公司离职,6月1日入职新公司,今年9月份连续工作满一年,按照比例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22÷365×5)=1天。

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当年度的年休假没有休完,也不会“过期作废”,有两个法子可选择:

1.来年补休;

关于年假的“时效性”,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完,也可以分开休,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顺延到下一年度休。

所以,当年没有休完的年假,可以顺延到来年补休。

2.补偿工资;

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过职工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如果遇到不给年假又不给三倍工资的单位,可以到人社部门进行投诉,逾期还不给的,除了支付工资报酬外,单位还要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年假是我们应有的权利,大家要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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