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嫖娼第二次被抓怎么处罚(两年前的嫖娼还可以处罚吗?惊掉你下巴-经典普法案例)

2016年7月10日,乙某因卖淫、丙某因介绍卖淫被抓获,该地派出所对此予以备案登记。乙某、丙某经派出所询问均提及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4月12日,一男子(QQ号为24×××23,昵称为暴风雨)与丙某经QQ联系,在某宾馆同乙某发生性关系并向乙某支付200元现金。2017年12月12日,派出所传唤甲某到该所接受询问,后经派出所询问,甲某承认曾于2016年4月份某一天在某宾馆实施嫖娼行为。同日,派出所对甲某手机及手机QQ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甲某QQ名称是暴风雨、QQ号是24×××23;经对编号一至十二号的十二张女性正面免冠照片进行辨认,甲某辨认出实施卖淫行为的女子(即乙某)并在辨认笔录上签字按印。后经行政处罚告知,派出所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甲某嫖娼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甲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向法院提出上诉。

女性嫖娼第二次被抓怎么处罚(两年前的嫖娼还可以处罚吗?惊掉你下巴-经典普法案例)

甲某主张其在涉案询问笔录、辨认笔录、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材料上签字按印系因民警胁迫;其QQ号为公用账号,不一定是本人使用;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不合法,甲某的嫖娼行为发生于2016年4月,派出所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法院认为:甲某主张其在涉案询问笔录、辨认笔录、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等材料上签字按印系因民警胁迫,但并无证据可以证实。同时,甲某虽称其QQ号为公用账号,但其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亦不能具体说明曾有何人使用该QQ号,而涉案询问笔录与检查笔录相印证,足以证实甲某曾使用该QQ号与丙某联系。据此,甲某的上述主张均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本案例中,根据询问笔录、辨认笔录、检查笔录、视频录像等证据,足以认定原告于2016年4月份在某宾馆实施嫖娼行为,派出所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例中,原告的嫖娼行为发生于2016年4月,派出所则于2016年7月24日经询问涉案乙某及丙某发现前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故公安机关虽因违法嫌疑人不明于2017年12月12日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但并不违反前述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派出所仅向本院提交其于2016年7月10日受理乙某卖淫、丙某介绍卖淫一案的受案登记表,以此计算办案期限,派出所办理本案应属超出法定期限;即使派出所对甲某嫖娼一案另案处理,其也未提交相应受案登记表等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其受理日期,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亦属办案期限超期,应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判决派出所办案期限超期、程序违法,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被确认为违法。但甲某嫖娼的事实清楚,处罚适当。

案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公安机关发现时间是个未知时间,所以六个月也并不意味着安全。

2、俗话说“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该劝还得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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