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处罚有哪些处罚种类(什么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经常遇到行政管理的法律问题,应当引起每个人的重视。

一、法律规定

(2021)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二、具体含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行政执法领域普遍运用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行政处罚的定义,在执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和困惑。例如,行政机关作出某项行政行为,当事人认为属于行政处罚,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而行政机关则认为不属于行政处罚,无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保障这些权利。这次修订本法,是否需要规定行政处罚的定义,以及怎样规定行政处罚的定义,成为修订工作的一个焦点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本条对行政处罚的定义作了规定,即“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行政处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实施,其他机关不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行政机关又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根据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也可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主体,是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其条件是行政相对人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谓行政管理秩序,是指建立在法律、法规、规章基础上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是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是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行政处罚的内容是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所谓减损权益,是指削减、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权益。如申诫罚、财产罚、人身罚、资格罚,分别减损了名誉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以及相关资格权益。所谓增加义务,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原有义务之外,额外新增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讲,无论是减损权益,还是增加义务,都是一种不利负担,不是权益缩小了、搞没了,就是支出增加了、负担加重了。

  四是行政处罚的法律性质。行政处罚的法律性质,有两个方面。一是制裁性行为。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属于赋权性行为,即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了原来没有的权利。而行政处罚属于制裁性行为,即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制裁,制裁的内容是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原来可以做的事不可以再做了,原来不需要做的事必须要做了。需要注意的是,本条使用“惩戒”的概念,既体现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制裁,也体现对包括受到制裁的违法行为人在内的所有行政相对人的一种警示和教育,以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目的。二是可诉性行政行为。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行政行为,其中有的行政行为具有终局性、指导性,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渠道解决争议。行政处罚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70557271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3月13日 15:27:02
下一篇 2023年3月13日 15:29:0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