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闲置土地是如何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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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探讨闲置土地的问题,就涉及到闲置土地的处置,当然闲置土地的认定会对咱们权利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不是致命的。只有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就是以什么来处置你的闲置土地,把你认定为什么样的处置方案对于咱们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有几种呢?北京楹庭董国女律师为大家讲解。我们耳熟能详的就是比较明确的知道有一种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是一种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闲置土地#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第14条第二款叙述了这种方式,但是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它同时规定了一个更加严格的条件,要求闲置土地要达到两年的时间。这种处置方式一般是基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身的原因,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划拨决定等文书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进行开发的这种情形。或者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啊,主要是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问题。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闲置土地是如何来认定的?)

当然了,如果有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在收回土地使用权之前,还有一种处置方式是低效闲置费用。这是在闲置期间达到满一年,超过开发期限约定或者规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一年的这种情况。收缴相关的闲置费用是一种处置方式。还有一种更为重要的处置方式,也是在实践之中大量存在的,这种情况是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或者是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闲置问题。这些原因主要是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第八条中做了明确的规定。以下这些原因也就是第八条规定的原因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其他的处置方式。这种处置方式最主要是第12条规定的处置方式。当然选择哪一种处置方式,是行政机关的的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动工开发日期的延迟,然后可以选择下面的这几种处置方式:

第一,延长动工开发的期限。如果是说在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情况下,能够解决相关问题,这这里主要是一个没有达到净地的问题,征地拆迁的问题。因为我们在实践过程之中发现有很多国土资源部门,往往因为征收拆迁的问题不能够实现净地交付,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迟迟不能够动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相关的拆迁计划、征收计划能够短期的,而且土地权利人也可以接受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延期,而最终实现土地的使用目的,可以约定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的形式。对于出让合同中一些内容开发的,以及竣工违约责任重新进行约定,签订补充协议。但是,延长动工开发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这也是行政机关和权利人双方去考虑的问题,能不能够在一年内解决阻碍相应的动工开发的情况。

还有一种涉及到规划的调整,一般有的时候在工地上,因为规划用途变更有的时候是挺频繁的,因为根据城市的新的发展可能新一版的规划,新的控规对原来的规划条件,甚至说规划的具体的用途都做了相应的修改。在这种情况下,那就不能够按照出让合同所附的规划条件进行相应的动工开发。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和相关的部门通过签订补充合同,或者重新做出规划条件等等其他的形式认可按照新的规划条件进行相应的开发,当然这个也要由权利人去协商。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的方式来跟相应的规划相符合,并进行相应的建设。

第三种处置方式是由行政机关安排临时用地,在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后,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但是期限也是不得超过两年。

第四种方式是协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如果以上的这种处理方式都不能够实现,就是说不能够在短期之内解决这个问题的话,就是刨除第二种规划修改的情况,如果不能够达成调整这种情况土地权利人没办法再使用所涉宗地的情况下,就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双方在收回过程中进行具体的协商,以什么样的价格来收回。最高法院有规定,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格。这是最高法院的相关案例中确立的原则。

如果说我作为土地权益人必须上马某个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等需要用地,但是我又没有办法,如果通过收回我的土地使用权,那我再去招拍挂土地可能在短期内,或者说对于取得土地是没有办法进行准确预估的。我必须取得土地的这种情况对于权利人来说,他可能去选择用置换土地的这种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置换土地一般由相应的土地出让机关和国土部门和现在的自然资源部门和权利人进行相应的协商,置换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相应的建设开发。

当然,置换之后还要补签土地出让合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必须得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为什么要注明为置换土地呢?就是说我这块土地是因为置换这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因为很难通过招拍挂的形式,所以注明置换的话,其实这是去解决一些实践过程之中出现的遗留问题的一种方式。

在实践过程当中可能也有其他的处置方式,只要双方合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相应规定的都是可以的。在这个过程之中,肯定是有一个土地权利人可以接受的方案的。从相应的职权部门来讲,就这个方案也不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符合他们从事相相应的行使职权相应规则的规定,这种方案才可能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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