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收费是怎样计算的(法院依职权鉴定的费用到底谁负担)

鉴定程序可以因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两种方式。

当事人申请启动,这很好理解,谁启动谁预付费用,如果不预付费用,视为未鉴定申请,没有鉴定结果,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但是,法院因为这个待证事项,涉及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依职权启动,那这个费用如何负担呢?经查询,发现这个费用先由法院预付,审理后,谁败诉,谁承担这个费用。

所以,当事人申请和法院依职权启动,结果都是一样,那就都是败诉方负担,但预付的方式不一样,法院依职权启动,需要法院自己先预付。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万一法院垫付了费用,败诉方根本无法执行,这个垫付的费用,就相当于是纳税人买单了!

附件:

关于依职权鉴定的实施办法(试行)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7日第15次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规范依职权鉴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审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司法鉴定包括产品质量鉴定、工程量鉴定、工程质量鉴定、笔迹鉴定、价格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等。

第二条 为查明案件事实进行的司法鉴定,应当以当事人申请鉴定为主,以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为辅。

第三条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的,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限定为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范围,即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承办人提出意见和理由在一个工作日内交合议庭评议;

(二)合议庭评议同意后,在当日交业务庭负责人审查;

(三)业务庭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承办人在次日交由分管院领导审签;

(四)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承办人将相关材料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发送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签意见,并将本案鉴定材料移送司法鉴定管理部门;

(六)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在双方当事人及本院监察室的监督下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司法鉴定的案件鉴定费先由法院垫付,合议庭再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负担。

鉴定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案件鉴定费。

第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705572715@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0)
上一篇 2023年1月29日 14:18:38
下一篇 2023年1月29日 14:20:5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