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试用期是法律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互相考验期,但尤其对用人单位一方来讲,并不是说试用期是“白用期”,试用期限约定的“随意期”,用人单位的“保护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任性期”。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便让劳动者走人,任意设定试用期限,降低劳动者报酬的,用人单位都可能会“引火烧身”。

  疫消病散,百业兴建,正是一年用工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少不了试用期这个话题。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考察期,作用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决定建立长久的劳动关系。可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恋爱期”、“双向考察选择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劳动法设置试用期的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选人用人的风险,倒逼劳动者尽到勤勉义务,让用人单位招聘到合适的劳动者,促进劳资关系的稳定。

  因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相比正常要少,因此有些用人单位为节约用人成本,往往对试用期 “情有独钟”,滥用试用期,不管有没有必要,不管什么性质的工作、多长期限的工作都约定试用期,都尽可能约定最长试用期。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减少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乔泽斌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等法规中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解读如下:

  一、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没有试用期。

  二、试用期为约定期。

  试用期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约定期限。

  三、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最长试用期法律有明确规定。

  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最长试用期法律有明确规定,杜绝用人单位随意确定和延长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下的等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和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对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尽管劳动者因岗位调整,或劳动者离职后再入职也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以杜绝用人单位向同一劳动者因换岗位或离职后再入职而多次约定使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或离职后,用人单位如果选择续签或再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仅了解了劳动者的专业技能、道德品质、身体状况、工作能力等情况,并且对这些与工作有关的情况表示了认可,并予以接受。因此,如果调换岗位或离职后再入职,此种事实已经不需要通过另外约定一个试用期来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条件再进行考察。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七、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限超过法定标准期限),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杜绝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随意自行约定超长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八、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九、试用也是用工,也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同样是用工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应在试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杜绝试用合格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十、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试用期是用工期,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十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2010)》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十二、试用也是有报酬的劳动,试用期也要支付工资。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以杜绝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劳动者试用期内培训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内出资提供各类技术培训的,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支付该培训费用,即使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该约定也无效。因为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法定单方解除权,只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十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有证据和正当合法的理由。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严格限定,且需承担举证责任,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以杜绝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莫须有”的理由随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十六、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试用期届满时,劳动者将自动转正,超过试用期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解除

  十七、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试用期是法律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互相考验期,但尤其对用人单位一方来讲,并不是说试用期是“白用期”,试用期限约定的“随意期”,用人单位的“保护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任性期”。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随便让劳动者走人,任意设定试用期限,降低劳动者报酬的,用人单位都可能会“引火烧身”。总之,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的前提在于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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