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无法判定责任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判定责任)

一起成因无法查清的交通事故,交警“未认定事故责任”,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今天邀请到陈永红律师,通过案例针对这一问题作出简析和提醒。  今年1月22日,王先生驾驶小型客车由宜兴往南京方向行驶,上午6时左右,他驾车沿104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溧阳育才路路口时,72岁冯某正好骑着三轮车南向北行驶在人行横道上。王先生的小客车左前侧与人力三轮车前部相撞,造成冯某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和调查,无法确认事发当时路口信号灯通行情况,该交通事故的成因无法查清。最终,交警部门制作了本起道路事故证明,未认定事故责任。  王先生的小客车在保险公司投了交强险和100万元限额内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因事故受伤的冯某起诉要求王先生和其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约15万元。保险公司则表示因责任未作认定,依照合同约定不予赔偿,同时认为不能加大驾驶员的责任,他们至多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案件经法院审理认为,冯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依法有权获得赔偿。该起交通事故因交警部门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保险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故法院依法推定王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法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冯某医药费10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冯某医药费140000元。  “未认定事故责任不等于无责任,无法认定责任并不意味着免除赔偿责任。”陈永红律师说,遇到案例中的情况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作出责任认定,并根据认定的责任划分来决定赔偿金额。  陈永红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根据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责任的规定,在机动车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者机动车方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否则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中,王先生和保险公司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冯某受伤是自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王先生本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所致,所以才有了这一判决结果。陈永红律师提醒:“在处理“未认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时,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作为受害方的代理人应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全案证据,尤其在肇事方无法证实受害方对事故发生有责任的情况下,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要求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以达到受害方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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