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男人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

关于嫖娼的法律知识,其实很多。

今天就为大家梳理一下12个关于嫖娼的法律问题,助你全面了解嫖娼。

打飞机、口交等是不是卖淫嫖娼?

公安部在2001年作出的《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所以,打飞机、口交等属于卖淫嫖娼。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手淫、口淫、乳交等非插入式性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关于这个定性,尽管目前在刑法上尚存在不少分歧,但至少在治安管理处罚领域已不存在任何争议,一旦被查获,都会被公安机关按照卖淫嫖娼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卖淫、嫖娼被公安查获后,会不会通知家人?

现实生活中,不乏部分有家室的人背着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在外面卖淫嫖娼,一旦被公安查获后,有些人或许就会请求公安机关能否不通知自己的配偶和家人。关于这个请求,无可厚非,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旦自己的卖淫嫖娼行为被配偶或者家人知晓,必然会让家人蒙羞,也必然会遭到配偶的痛骂和愤怒,从而影响家庭和睦以及夫妻之间的感情。

然而,遗憾的是,公安机关并不会答应这个请求,因为通知家属,这是必须的法定程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旦因违反治安管理法而被传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一旦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男人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

卖淫嫖娼被公安查获,男女双方是否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卖淫嫖娼是偶性违法行为,既有嫖娼一方,必然会有卖淫一方。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看,无论是卖淫,还是嫖娼,都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一旦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查获,男女双方都会受到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

嫖娼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

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倘若卖淫嫖娼涉嫌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则行政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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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是不是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

按照《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并不明确包括卖淫嫖娼,因此,以配偶存在卖淫嫖娼行为而第一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是,若配偶一方多次卖淫嫖娼,以致成为一种恶习,或者配偶一方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实已经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就会成为法院必须判决离婚的情形。

嫖娼没有被抓现行,事后发现,还会不会受到行政处罚?

有些人以为,嫖娼没有被现场抓获,就万事大吉了。

其实不然。嫖娼虽然没有被现场抓获,但如果事后卖淫一方被抓了,警方通过交易记录是会找到你的,加上卖淫一方的指认,警方会让你来到局里配合调查,在证据确凿面前,很少有人能守住心理防线,最后一坦白,嫖娼的事就板上钉钉了。

可见,嫖娼行为没有被现场抓到,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事后也有被抓的可能,如果证据链完整且充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都会被定案;如果证据不够完整,但你自己坦白了,同样也会被定案!由此看来,嫖娼事后被抓的可能性依旧不小。

当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之内没有被发现的,不再处罚。也就是说,自嫖娼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6个月被发现的,不会再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但如果嫖娼事后被发现时距离嫖娼行为发生之日尚未超过6个月,则依然会受到行政处罚。

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男人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

嫖娼是现金交易还是非现金交易安全?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卖淫嫖娼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治安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现金交易,还是非现金交易,只要发生了,都会留下痕迹,二者皆不安全,尤其是在嫖娼行为被现场抓获的情况下,无论现金,还是转账,其实都一样。

当然,如果一定要对比现金交易和非现金交易的风险程度,从嫖娼事后被发现的角度来看,无疑现金交易的风险较小。因为,在没有转账记录和你自认嫖娼的情况下,单凭失足女的供述和指认,公安机关无法对你是否存在嫖娼行为作出认定。

支付了嫖资,但还没发生性关系,是嫖娼吗?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按照公安部在2003年作出的《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支付了嫖资,但由于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比如正准备发生性关系时就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等),尚未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嫖娼,同样会受到行政处罚,只不过,针对支付了嫖资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嫖娼行为,会从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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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性关系后,不支付嫖资,是强奸吗?

嫖娼不付钱或者少付钱,不是强奸。

首先,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由于卖淫嫖娼违法,因此双方之间所约定的交易价格是无效的,所欠的嫖资跟所欠的赌债一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

其次,违背妇女意志是构成强奸不可或缺的要件,而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强调的是行为时的态度,而非事后的态度。卖淫嫖娼双方在发生性关系时,完全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女方愿意性交易,男方愿意付出金钱,男方并没有违背女方的意志。

支付嫖资后,若对服务不满意,可以要求退钱吗?

上面已经提到,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这里的“不受法律保护”是双向的,即若男方没有支付嫖资,女方要求男方支付嫖资的请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若男方已经支付嫖资,事后要求女方退还嫖资的请求同样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而且关于服务满意与否,绝对是“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男人嫖娼怎样定性和处罚)

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嫖娼,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不予行政拘留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法的,不予行政拘留处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也不予行政拘留处罚。

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但是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也不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但会受到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多人一起卖淫嫖娼是聚众淫乱吗?

聚众淫乱,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聚众,是指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从事淫乱活动。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交、鸡奸等行为。

如果三名以上的卖淫嫖娼人员聚集在一起发生性关系,就属于聚众淫乱。聚众淫乱的行政处罚相比单纯卖淫嫖娼的行政处罚会更加严厉。

而且,如果在聚众淫乱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或者虽不是首要分子但多次参加聚众淫乱的人,还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从而会把卖淫嫖娼行为转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必须指出的是,梳理有关卖淫嫖娼的法律问题,分享有关卖淫嫖娼的法律知识,不是为了帮助人们知道如何规避卖淫嫖娼的法律风险,而是为了说明卖淫嫖娼的法律风险很大,法律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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