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拆迁补偿标准(莘县这10块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莘县拆迁补偿标准(莘县这10块土地被征收!补偿标准公布)

莘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莘征公告〔2020〕14号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获悉,为提供莘县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莘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前杨庄村、后杨庄村、堤子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莘亭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胡楼村、莘亭街道前高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谢庄村、后杨庄村、后王楼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赵王庄村、谢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赵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惠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莘县燕塔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燕塔街道惠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莘县东鲁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鲁街道郭王庄村民委员会

用途:仓储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莘县莘亭街道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莘亭街道后高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特殊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莘县古云镇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古云镇弓庄村、崔庄村、文明寨村、商王庄村、铁庙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莘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莘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4日起,至 2020年6月10日止。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由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7763512109

莘县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四日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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