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门面房拆迁补偿的规定(天津拆迁商铺赔偿标准)

店铺被房主收回房客可要求补偿转让费吗

1、店铺被房主收回房客一般不可要求补偿转让费。但出租人存在违约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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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店铺到期,租客可否要求房主支付装修费

一般不能。租赁期满,关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主要看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你们之间并无约定,可见,你无权要求房主支付任何装修费。

房主是否可以强行收回房屋

不建议强行收回房屋,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其搬迁。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要求承租人腾房,但若承租人拒绝腾房,出租人行使腾房权利还是应当慎重,如有不慎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比如对于营业中的商铺强行关门上锁,阻止营业,就可能导致承租人追偿停业损失。

天津市关于门面房拆迁补偿的规定(天津拆迁商铺赔偿标准)

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许可证预售的房屋怎么处理

1、开发商不具备销售许可证预售的房屋要完成相关的要求,取得预售许可证。因为法律强制性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的,必须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预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1、期房,又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兴建但尚未竣工的商品住宅,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某一时期拥有所购房屋的一种房产交易行为。由于购房人购买的是尚未竣工的商品房,所以具有一定的风险。根

2、决定购房前,建议你先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内容包括: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该商品房是否属于共同开发的房地产,如属合作开发则售楼合同应经共有人同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了法律规定的预售商品房的主体资格;要仔细验证“五证”,即开发商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与施工许可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为防“移花接木”,开发商出示的证件都应当是原件,特别应仔细查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重要文件,它们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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