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利用现金进行赌博是违法行为
现金就是赌资
于是有些人为了逃避处罚
耍起了小聪明,不用现金
而是使用扑克牌等物品
充当筹码进行赌博
然而这种欲盖弥彰的做法却没能逃过民警的“慧眼”
近日,牟平区政府大街派出所处理一起聚众赌博案件。7月3日晚23时许,在牟平区某小区附近薛某某的出租房内,嫌疑人张某、林某某和宫某某等人利用现金兑换筹码,打扑克进行赌博,被正在巡逻执勤的政府大街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的牌桌上散落着扑克牌和大量的塑料代币筹码。
上图为民警现场收缴的扑克牌及筹码
经审讯,四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宫某某、张某、林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薛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所以你们还天真的以为用扑克牌等物品充当筹码进行赌博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便利不属于违法吗??????凡是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
都是我们处罚的重点!无论什么形式的赌博行为都在我们的整治范围!
来来来,重点来了,敲黑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责任编辑: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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