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虚假证明罪定罪标准)

多家核酸检测机构因结果造假被调查!

我们必须要对这种核酸检测造假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冠疫情肆虐,核酸检测是全社会的疫情防控关键手段,关乎个人、地区、国家和全社会的公共生活秩序。国家医疗机构在疫情初期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医护人员在抗疫前线日夜奋斗乃至牺牲,就是要换来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毕竟医疗资源和设备有限,很多核酸检测工作由社会商业机构承担。于是乎,有人瞅准了这里的商机,部分核酸检测机构在核酸检测结果上造假,或故意或过失出具错误的检测报告,导致不该隔离的被隔离,需要隔离的不一定会隔离,无疑给社会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全国至少10多家核酸检测机构被立案调查及处罚。

那么,这些涉嫌造假的核酸检测机构和相关人员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

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虚假证明罪定罪标准)

一、轻则行政处罚

目前已经有部分检测机构被行政处罚。造假行为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公共秩序受损,完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有关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规定。

对某些人和机构,仅仅是行政处罚显然是不够的,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虚假证明罪定罪标准)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教授今天也撰文指出,应当根据《刑法》规定追究比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以及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刑事责任。

我非常赞同韩教授的观点,同时我认为相关人员可能涉及其他刑事犯罪:

1、渎职罪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导致公私利益受损的,应当追究渎职罪的刑事责任。核酸检测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要么是政府工作人员、要么是根据政府指派从事核酸检测工作,在当前抗击疫情的大环境中,核酸检测已经不仅仅是检测机构的经营业务,而是国家的公共事务,核酸检测工作无疑是公务。

以上人员在从事公务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的,符合刑法第397条规定的渎职罪的情形。

2、诈骗罪

部分检测机构和人员故意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其未造成直接的严重后果,但目的是为了骗取国家的相关补贴和资金,符合刑法规定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贪污罪

某些国家工作人员,肩负防疫职责,如果利用其职位便利谋取利益,甚至与核酸检测机构内外勾结共同骗取国家补贴或资金,则可能涉嫌贪污犯罪。

三、关于对相关人员的量刑

相关人员和机构是顶风作案,动机极其不良,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依法从严量刑。

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标准(虚假证明罪定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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