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诈骗25万判多少年(团伙诈骗案判缓的概率)

泉州网6月16日讯(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吴国梁 尤燕玲)老年朋友要提高警惕,一些不法分子“装儿子”“装孙子”,自导自演关心老年人,博取信任后,推销毫无价值的保健品,进而实施诈骗,掏光老年人的“养老钱”。

年轻小伙盛某森平时假装关心老人,以推销保健品为借口,诈骗3名老人25万多元。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盛某森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诈骗三位老人25万多元 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2016年9月以来,被告人盛某森(1998年出生,男)利用被害人施某对其的信任,向施某推销保健品,谎称购买保健品累计达到一定数量后,可以赠送施某小轿车,以此骗得施某现金17万元后用于个人生活挥霍。

盛某森利用另一名被害人苏某对其的信任,在推销保健品期间,谎称要完成公司的推销任务数,要求苏某帮忙购买,骗得苏某现金70400元。而盛某森仅将其中的15080元用于替苏某购买保健品,且将该保健品私自处理,剩余现金被盛某森挥霍一空。

此外,盛某森又谎称要完成公司的推销任务数,让被害人林某购买其推销的保健品,骗得林某现金10000元用于挥霍。综上,被告人盛某森共实施诈骗犯罪3次,骗得现金250400元。

晋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盛某森骗取老年人财物,予以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盛某森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此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老年人要提高防范意识 子女应多关心陪伴老人

近期,晋江法院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需求增多,一些不法分子将骗局对准老年人。骗子利用老年人独居生活多、获取信息不畅、维权及法律意识淡薄、渴望身体健康、理财能力不足等特点,自导自演“装儿子”“装孙子”,假意关心照顾老年人,以此博取信任,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夸大功效等手段,向老年人出售毫无医疗价值的保健品,掏光老年人的“养老钱”。

法官分析,以养老产品为噱头的养老诈骗为何如此频发?究其原因在于:一是老年人在家庭中常被忽视,缺少子女的关心、陪伴、沟通,加之老年人不愿意给子女添麻烦,容易被犯罪分子的“甜言蜜语”所蒙骗;二是老年人自身认知能力不强、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获取信息渠道较少、缺乏维权意识等。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认识到保健品不是药,不能治病,不要盲目相信所谓专家的“药到病除”“包治百病”浮夸术语;子女们平时要多关心、陪伴老人,不给骗子乘虚而入打“亲情牌”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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